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受到保护吗?
     

    按照《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得到法律保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4种:

      1、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

      《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按照前述规定,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享有时效抗辩权可不履行义务,但如果债务人放弃时效抗辩权自愿履行债务的,法律予以保护。不过多数观点认为,该行为不能引起剩余部分债权的时效中断。

      2、双方重新达成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按照前述规定,虽然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但由于当事人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诉讼时效就按照新的协议起算,并且可以中断、中止。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按照该批复精神,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后发出催款通知,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4、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或询证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债务的请示的答复》,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债务的行为,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受法律保护。此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6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或还款承诺书的,该债权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日期:2017-5-22 阅读:1352次

    上一条 : 离婚当天丈夫借款十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下一条 : 迟延履行利息有哪些特征

    南安市人民法院  |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泉州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国法院网  | 

    泉州企业律师网_泉州刘振忠律师_知识产权_泉州刑事辩护_南安律师_泉州知名律师_企业合规化管理_泉州合同纠纷咨询_泉州债权债务咨询_泉州交通事故律师_泉州征地拆迁诉讼
    联系手机: 13959863044 版权所有 泉州企业律师网 技术支持  哦呀科技
    © Copyright 2015. www.qzqy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