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诉人黄亚茂、茂名市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保金、杨美荣、景小妮、陈文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一审被告李荣、茂名市润源丰化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3)阳中法民三终字第17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人意见。

    商业第三者险与交强险是有区别的,商业三者险属于投保人自愿购买的责任保险,虽然客观上也有及时填补受害人损失的作用,但其设立目的是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负担,而非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审查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应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合法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肇事后逃逸免赔的条款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也有加大逃逸者的违法成本从而促使其遵章守法的导向作用,故即使逃逸行为并不加重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也可依据合同条款免于赔偿。

    日期:2017-5-22 阅读:9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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