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不成 80万定金还被中介“蒸发”拒还
     

       2015年6月份,宝安的胡女士打算通过一家地产中介,购买位于西乡阳光海湾花园的一套房子,并缴纳了80万元定金。然而时至今日,胡女士不仅房子没买成,就连定金也没了踪影。

      胡女士一纸诉状将涉事房产的卖方告上法庭,去年10月底宝安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卖方和中介各归还买方定金40万元,但胡女士一直没有拿到这笔钱。

      当事人

      交定金后发现房子被封

      7日上午,据其介绍,去年6月17日,她看上宝安西乡阳光海湾花园一处商品房,面积113.9平方米、总价590万元,当天她便通过中介都市家园公司的pos机刷卡支付定金5万元,现金支付佣金1万元。去年6月18日,又刷卡缴纳定金75万元、佣金2 万元。经都市家园公司居间服务,买方胡女士与卖方张某、徐某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并约定定金80万元由都市家园公司监管。

      合同签订后,她才得知涉事房产被查封。去年7月8日,买卖双方经过协调,卖方承诺在7月18日内完成对涉事房产的解封。胡女士称,经过多次催促,卖方仍不能完成解封,致使其购房目的无法实现。让胡女士无法接受的是,在索回80万元定金时,又遇到了障碍。

      随后,胡女士委托律师一纸诉状将卖方张某、徐某,以及第三人深圳市都市家园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卖方返还定金80万元,并按照房产成交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118万元。

      法院

      卖方及中介归还80万元

      去年10月底,此案在宝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卖方张某、徐某成为被告。在判决书中,被告辩称,自身不存在隐瞒涉案房产被查封的情况,并且都市家园公司仅支付被告定金40万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80万元。被告认为,仅需返还原告胡女士定金40万元,并且由于胡女士至今未能支付除定金外的首期款到银行监管账户,“在原告违约的情况下,不能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时,卖方及都市家园公司确认,在胡女士支付的80万元定金中,其中40万元已经支付给了卖方,余款40万元在都市家园公司。宝安法院认为,卖方未在约定时间前对涉事房产进行解封,已经构成违约,买方胡女士有权依据双方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

      宝安法院判决,卖方张某、徐某及都市家园公司应分别返还胡女士40万元,而卖方还应支付88.5万元(成交总价款的15%)的违约金。

    日期:2017-5-22 阅读:13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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