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赖某和许某是多年邻居,几年前因为土地纠纷,双方发生过矛盾,关系一直不是很融洽。近日,赖某对家里房子进行了重建,在院子里贴近许某住房的墙外修建了一间厕所。修建后被许某知晓,便到赖某家进行理论,双方为此发生了口角,随后升级为吵骂。期间,许某突然手捂胸口蹲在地上,继而又趴倒在地,后许某被家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许某系突发心脏病致死。许某的家人认为,许某的死亡与赖某有直接关系,因为赖某在争吵期间多次提到“气死你”的字眼,属于过意辱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赖某则认为,邻里发生争执很正常,以前也发生过吵架,自己不知道许某患有心脏病,只是知道许某血压有点高,许某的死亡完全是因为自身身体不好导致的,应当自己负责。双方争执不下,许某家人便一纸诉状将赖某告上法庭,要求赖某承担责任。
【评析】
赖某应当对许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属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辱骂他人一般被认为是属于不道德和不文明的行为,赖某不知晓许某本身患有心脏病的事实,故主观上并不属于故意,只是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赖某的行为不具备刑事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观因素,这种情况下“气死人”,当事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赖某的辱骂行为和许某的死亡后果之间毕竟存在间接因果关系,赖某应当对许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许某家属相应的民事损失。
所以,“骂死人”也是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此类案件警示世人,不要因日常生活琐事大动干戈,致使事件恶化,酿成不良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