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收藏】离婚诉讼全攻略
     
    【律师导语】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4年呈递增状态。广州市离婚登记办理数量也连续14年递增,属于在全国各大城市统计的离婚率最高的城市之一。今天我们主要来盘点一下离婚所涉及的几个重要法律问题。
          一、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的原因
        一是夫妻间经济或社会地位的改变。过去,中国的女性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观念一直占据中国古代女性的心理,所以,除非丈夫休夫,妻子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是少之又少,所以,过去,中国的家庭相对比较稳定,虽然过得不一定幸福,但离婚却是很少的。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女性在学习、工作、政治等方面取得了空前的进步,其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空前提高,已形成“半边天”的趋势。妇女已不再需要依附男人才能生活,甚至有可能比男人生活的更好,尤其是女性能够参加社会各方面的分工,其经济上的主动权已与男人没有差别了,所以,女性可以大胆的对男人说“不”,如果在婚姻生活中,女性认为受到委屈,或认为丈夫已不适合她,由最初的抗争到现在主动离婚,追求属于自己的生活。
      二是性观念的开放及交际网站和软件的盛行。随着妇女各方面地位的提高,再加上受西方性观念的影响,现代社会人们对性越来越开放,因为性生活不如意或者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案件呈越来越高的趋势,有专家说微信、陌陌等社交网站成为了婚姻新杀手。
      三是不同男女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多。过去的女性主要在家里,而不出去和外人接触,这就是“女主内,男主外”的中国传统,现在,早已没有这种观念了,男女都在外面工作、生活,这样,不同男女接触的机会就越来越多,在接触过程中,不同男女之间再认识、再比较就成为自然,当夫妻外的男女接触久之后,就有可能日久生情,发展成为婚外恋,目前,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出现婚外恋已成为生活常态,离婚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了。
      四是工作的越来越不稳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变革,现在的工作越来越不稳定,今天的工作也许在南方,明天却在北方,工作地域的不稳定和工作的不固定,夫妻之间在一起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小,有些夫妻一年只有几次或一次甚至几年一次见面的机会,夫妻分居就成了目前中国夫妻之间的常态,夫妻之间的分居自然让夫妻感情淡漠,尤其在分居期间,在外界的各种诱惑下,背叛婚姻成为了越来越正常的事情,背叛的婚姻自然最终多走向瓦解。
      五是收入差别的进一步加大。现在,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别是越来越大,有的可以奢侈无度,有的却连基本生活都难保障,甚至连栖身之所都没有,如此大的收入差别,夫妻之间怎能稳定?在金钱的诱惑下,尤其在房子的诱惑下,夫妻分崩离析就越来越成为一种客观原因,大城市的离婚率高居不下经济因素就是主因,而且房价越高的城市离婚率越高。
      六是独生子女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是年轻夫妻离婚的重要原因。80后的夫妻离婚率超过50%,原因有很多,但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是其中重要一条。80后多为独生子女,在家自然是受到父母的百般宠爱,过着“皇帝”或“公主”般的生活,都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这样的男女结为夫妻之后,很难达到相互妥协,往往一句话就成为离婚的导火索。一句话感动就结婚,一句话不合就离婚这是80后90后夫妻闪婚闪离的主要原因。
      七是高学历的夫妻追求层次较高。从报道中我们看到这样一个现象,高学历的夫妻离婚率比低学历的离婚率要高许多,其原因是高学历夫妻对生活的追求有很多方面,既有精神方面,也有经济方面;既有社会地位方面,也有独立见解方面;尤其还有对未来的追求方面都和低学历夫妻的想法有所不同,尤其在接触的人群方面更是相对的广泛或所谓的层次高,这样的夫妻往往在一件细小的事情上都要说出一定的道理,还要加以分析,看所谓的现象本质,这样的夫妻往往互不相让,最终反目成仇,家庭解体。
      八是功利性的婚姻。许多夫妻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往往带有功利性,如以财娶美,富翁老头娶年轻妻子或富婆娶帅哥;如以权娶美,大龄高官娶年轻美女或帅哥,这样的夫妻谈不上感情,而且这样的家庭多为组合家庭,本来变矛盾丛丛,只是一方有某方面巨大的优势吸引对方,夫妻双方各取所需,一旦一方优势不在,这种家庭就朝不保夕,要么名义上存在,要么各奔前程。

      九是夫妻腻味。夫妻结婚后的头几年还是比较稳定的,但到了一定的年限,夫妻之间就到了一个危险期,即所谓的“七年之痒”、“十年之痒”,实际上属于一个生理的原因,即男女结婚本身是一个相互吸引才走到一起,但几年之后,双方太了解了,也没有任何神秘感了,发现对方只不过如此,即使曾经的崇拜也已解密,就连过性生活也提不起兴趣了,这样的夫妻到了一个腻味阶段,如果把握不好,就有可能让家庭解体。

    二、离婚的成本有多大
    1、协议离婚:几十元
    如果好聚好散,大家能协议离婚,当然是最省成本的方式。各省目前规定的离婚证工本费标准基本一致,如广西9元、陕西9元、上海10元、太原9元。加上其他登记费用,几十元就能一切OK了。当然,有些地区个别登记部门加收所谓的“调解费”,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这是不正当的收费,当事人有权拒绝。目前来看,全国每年有130余万对夫妻离婚,60%以上还是通过协议方式分手的。
    2、协议离婚公证费:可以免掉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可能出于各种考虑有将协议公证的打算。其实,离婚协议公证的意义不大,因为即使达成了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经过了公证,离婚协议仍不能必然生效,公证与否没有太大的意义。
    3、诉讼离婚:律师收费不一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广州,没有财产的离婚案件,有的律师五六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如果争议财产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30%左右。
    4、法院要收多少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当然,很多律师在立案时,出于对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1万元左右,从而在立案时,少让当事人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当事人补交诉讼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5、房产评估也要收费
    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子价值有较大争议,法院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一般每个法院都会与几个房产评估机构保持这种业务联系,让当事人在这几家评估机构中选择,这个费用收取也是要看房价的,但至少都会在2000元以上,房价越高,评估费用越贵。
    离婚案件中,以上费用是最常见的离婚成本,这里主要指经济上的成本。那么,精神上的成本又是如何呢?
    6、时间成本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因案而异。如果是协议离婚,证照齐全,半小时搞定。如果是诉讼离婚或先谈判、后诉讼离婚,时间就很难确定了。一般而言,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而后找律师与对方协商,律师安排的时间一般会在两周左右。在此时间内,如果谈判没有进展,律师会通过法院立案。国内离婚案件一般为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如果一审一方态度非常坚决反对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一般会在很短的时间做出判决。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法院可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6个月。当然,如果一审法院没有判离,6个月后再起诉,时间又要重新计算一回。这中间,评估时间、鉴定时间都不包括在内。
    7、精神压力成本
    上法庭是男女任何一方都不愿意面对的事情,案件诉到法院,任何一方当事人会面对来自社会的压力,来自父母的压力,甚至来自自身思想的压力。因此,在整个离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精神往往易烦躁,喜怒不易控制,虽然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来自于思想上的压力当事人还是有所准备的好。
    总之,如果离婚,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成本因人而异,如果协议离婚,提前和所在区的民政局联系,携带必要的材料和照片,交纳10元的离婚证工本费,在一个小时之内可以办完离婚手续;对夫妻感情或财产分割或孩子抚养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只能向法院起诉。一般必要的开支为:律师费、诉讼费、房屋评估费、请假考查律师至少两次,每次半天;立案一次,半天;调解、开庭至少两次,每次半天;领判决书一次,半天;至于精神压力成本,难以衡量,因人而异。

    三、起诉离婚基本的程序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因为孩子抚养或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诉讼离婚。实践中诉讼离婚的几个具体问题:
    1、在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怎么起诉?
    关于离婚诉讼管辖权问题,我国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要去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有经常居住地就在经常居住地起诉。起诉离婚要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自己和对方的身份资料、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和相关财产等证据材料。
    2、离婚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多久可以判决离婚?
    准备好起诉的材料后,就需要去法院立案。广州的区法院一般会在立案两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知对方拿传票及起诉材料。为了避免对高考后孩子的心理造成不利影响,我建议,能够协商离婚就协商离婚,即使不能协商,也可向孩子坦诚,让孩子慢慢接受父母要离婚的事实。如果起诉后能够协商成功,法院可以出具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如果协商不成,一般广州这边的法院会在三个月到六个月左右出判决书。当然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对方又没有婚姻法规定的家暴、婚外情等重大过错,法院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没有好转,并且处于分居状态,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3、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情形
    根据婚姻法32条第3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当今社会流传着一种说法,认为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这是一个错误观点。温馨提醒广大朋友,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没有其他方法。

    四、离婚举证技巧
    1、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2、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3、离婚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更应该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技巧分类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五、离婚前的必要准备
    为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争取到更多的权益,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
    (一)一旦出现婚姻麻烦,并已经产生离婚的念头,一定尽早到婚姻专职律师处进行一个详细的全面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当事人的后期操作。
    (二)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发生矛盾时一般对此毫无戒备,但请您早作准备,以防万一。因为大多数婚姻案件中弱势一方总是在这方面根本从未留心。上述资料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三)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当事人的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甚至是自己父母赠予的有价值财产被另一方夺走的情况。
    (四)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针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包括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包括针对对子女抚养监护权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时报警并就医,造成了证据的灭失,再比如夫妻曾签署过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又丢失了。婚姻诉讼不同于其它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证据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积累,这对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的要求。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证据取得方面,在律师的指导下,尽早着手准备。
    (五)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许多婚姻纠纷不一定需要对簿公堂才能解决,通过亲友的介入或律师的介入,在双方中间进行调解,有时也能促成双方和气的解除婚姻关系。这样可以避免夫妻双方耗时耗财,又能避免双方互相攻击和伤害,避免了离婚以后双方关系僵化,为维护社会生活的良好秩序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大宗财产凭证及诉讼费,同时要提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准备“调查申请书”,另外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应当全部备份。
    在上述相关环节准备好以后才能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诉讼风险。

    六、离婚房产分割方法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一起苦哈哈还贷型: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4、继续苦哈哈还贷款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5种情况相同。
    5、闪婚闪离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有爹妈掺合型: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2+1型: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准夫妻买房型: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七、离婚诉讼十大误区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成为当事人离婚的唯一合法途径。笔者在多年的司法实践当中接触了大量的婚姻当事人,发现很多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问题存在误解,这些法律上的误解往往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主要有以下十种情况:
    一大误区: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对社会安定不利。
    二大误区:有婚外情就可离婚。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往往事与愿违。
    三大误区: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夫妻感情随已破裂,但误以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诉,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四大误区:产权登记误区。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那方的名义登记,如无特殊约定,都会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五大误区:财产转移误区。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慎重,手段应当“高明”。
    六大误区:青春损失赔偿误区。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
    七大误区: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八大误区:小孩抚养误区。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判决离婚后,小孩由另一方直接抚养,自己就没有任何义务了。实际上离婚解除的是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无法解除,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仍应当承担抚养费。
    九大误区:离婚了就别来找我。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抚养权后,常常拒绝对方对小孩的探望,避免与对方见面。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
    十大误区: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就不能主张权利了。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日期:2017-5-22 阅读:13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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